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
近期,某公司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石英砂岩的行为,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查,该公司行为确已构成非法采矿罪,鉴于系初犯,犯罪情节轻微、且在案件中积极配合调查,认罪认罚,主动修复生态环境、赔偿损失,沙坡头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,沙坡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启动“行刑反向衔接”机制,向自然资源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,建议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。自然资源部门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,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、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,并处10万元罚款。
检察官说法:不起诉企业,不等于纵容违法。本案通过“行政处罚+生态修复”模式,实现“惩教结合”目的,既给予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,又通过行政处罚形成有效震慑,更实现了受损生态环境的实质修复。
警钟长鸣: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,依法开采是底线。企业切莫以身试法,合规经营方能行稳致远。